重磅 | 放大招了!教育部:超纲教学、上课不讲到培训班讲,这些课外培训乱象都将被严查!
重磅
在应试教育的刚需下,以及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的局面中,为了抢占有力的教育高地,不输在起跑线,以及补课成为了学生们上学的常态。
甚至是校内减校外补,校内越减校外越补,学生不堪重负,已成社会顽疾。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出重拳整改治理校外培训乱象。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七类不规范行为
专项治理行动聚焦七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要于2018年底前完成;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要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课外补习正在“绑架”学校教育,
此次行动正逢其时!
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大量存在题海战术、超前教学、竞赛考证等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学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以高强度培训、大量做题、提前教育、全民奥数等模式,培训学生的“应试”技巧,裹挟家长带着孩子拼命抢跑,无形中增加了家长的群体焦虑。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还与公立名校联手,实现对优质生“掐尖”,更助长了家长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
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和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的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一些家长虽然不想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补习,但看到左邻右舍的孩子都趋之若鹜,也不敢怠慢,万一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怎么办?于是也加入到校外补习的大军。中国教育学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中小学课外辅导行业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参加的学生规模超过1.37亿人次。从“8000亿元”、“1.37亿人次”两个数字可见行业之盛!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表示,课外补习正在“绑架”学校教育。“课外补习在国外称之为‘影子教育’,如影随形跟在学校教育后面,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尤其是为后进学生提供课外辅导,就是所谓‘补差’的功能。但是在中国,其功能普遍成为‘培优’,越是学习好的人上的补习班越多。”
谁来打破这个局面,教育部等部门联合行动,给了人民群众一个“再难管也要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这件事迟早要做,迟做不如早做,小修不如大修”的有力回答。
学校该如何配合?
近年来,各地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各位校长不妨予以借鉴:
1
上海市做法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建立“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区际联动”的工作机制;开发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工作专报制度。
构建制度体系,厘清部门管理职责,在市级层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和检查督导制度;合理设置准入标准,对培训机构的办学流程、名称设置、场地面积、师资队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教材使用、教学点设立、收费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
提出禁止性要求,严禁拔高教学要求、抢赶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不得举办以小学生为参赛对象的语文、数学、外语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
完善长效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监管;建立信息信用制度,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
2
成都市做法
强化目标管理,市政府出台加强市场监管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属地管理”原则;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把治理培训市场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等要求列入区(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目标;市委督查室将培训机构监管纳入市政府有关部门工作目标;市政府教育督导团以专项整治民办培训机构为重点开展“回头看”,全面、有序推进治理工作。
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周报制度,每周一期督查简报,对推进不力的区(市)县进行“亮红灯”。推进部门协同。
市教育局牵头21个局委建立市级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机制;牵头六部门印发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规范准入门槛;主动联合公安、民政、工商发布公告,就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安防隐患、违规赛事等七个方面内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主动会同公安、工商发布三条禁赛令,优化教育生态;指导区(市)县政府初步建立基层联合执法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化监管和随机检查机制,借助镇街社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和全面清理。规范办学行为。
印发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通知,提出“六要八不准”;出台加强全市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管理的通知,规范宣传广告和招生简章的内容和程序;出台公示民办学校招生备案信息的通知,全面公开民办学校招生名额、程序、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
发布年检工作通知,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民办学校名单及电子地图;征集市民观察员,约谈违规民办学校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列入信用“黑名单”;在门户网站通报批评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并从严追责。
3
南昌市做法
建章立制,出台《南昌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及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申办材料、重要申办指标等。
下发《南昌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点设置有关情况的通知》,按照教学点间距和办学规模适配教学点数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布点和跨区域设置等。
出台《南昌市民办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就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在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用地、安全环保、办学主体、机构设置、教师配备、设备设施、资产管理、办学基本规模和生源要求等方面作出规定。
突出重点,出台《南昌市民办教育机构退学退费管理办法》,按照学生就读时间相应设置退费比例,杜绝跨年度收费。
专项治理,开展由南昌市政府牵头联合数10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培训机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形成《清理整顿工作简报》,并在政府网站和官方媒体上即时公布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方便学生家长查询。
编辑 | 周继凤
责任编辑 | 王晓霞
中国网教育频道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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